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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遺囑的問題 [打印本頁]

作者: shi87875    時間: 2017-12-10 05:19 PM     標題: 遺囑的問題

同事的老爸,有二個女兒一個兒子,本來是說好,將來財產中的那二棟房子要分給女兒,其餘給兒子。
後來老爸反悔了,然後找律師到法院辦公證遺囑,花了六萬多元。要把財產全部給兒子,不分給女兒。請問懂法律的大大
,這樣一來是不是女兒都分不到財產了??

作者: pupuliao    時間: 2017-12-10 11:03 PM

本帖最後由 pupuliao 於 2017-12-10 11:03 PM 編輯

這是個很麻煩的問題阿,我們家也有類似狀況,我爸是 兒子那個....


法律上 可以去提告 要求保留特留分的,但真正問題在於家族之間的言語.....



作者: qa11qaqa    時間: 2017-12-11 02:27 PM

本帖最後由 qa11qaqa 於 2017-12-12 12:49 PM 編輯

照這樣看來她爸爸還在世,遺囑尚未實行。

除了已知的財產,若還有未知的財產的話,女兒才有機會獲得

作者: xanxau    時間: 2017-12-11 10:27 PM

一般只會根據最後的有效遺囑去分配遺產
除非女兒有充分證據證明第二份遺囑是當事人在神智不清醒的狀態下訂下的
作者: 遊人舊夢    時間: 2017-12-12 09:17 AM

女兒可以依民法1224條特留分規定分得遺產。

民法1149條:被繼承人生前扶養之人,受扶養程度,由親屬會議酌給遺產。

結論:女兒可以分到遺產的,至於分到多少,就要看遺屬、遺產的細節了,及願意不願意打遺產官司。

補充內容 (2017-12-12 10:08 AM):
民法1223條: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應繼分1/2
作者: dawnhsu    時間: 2017-12-16 12:39 AM

女兒可以打民事訴訟請求繼承特留份,不過這也要等他老爸掛了才能興訟
作者: vianan00141    時間: 2017-12-17 04:08 PM

法律規定上無非子女不孝,才可以不給予遺產,但沒有證據或者紀錄,所以那位女兒在法律上可以爭取他自己的遺產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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